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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巴特的作者之死

2010/08/03
一、羅蘭巴特的作者之死

在這個理想的文本裡面,網系眾多而且彼此互動,誰也不凌駕於誰;這樣的文本,是意符[符徵]的燦爛匯集,而非意指[符旨]的組織結合;它沒有起點,它可以逆轉,可以由好幾個不同的門徑登堂入室,卻沒有一處能以權威口吻,宣稱它是唯一門徑;它動員的符碼[符號]無限延伸,直到眼目所能及處,它們的意義沒有確定。 (羅蘭巴特)

巴特在1976年向世人宣布:「作者之死」(the death of the author)。巴特表示不管作者的意圖為何,文本只有在原作者身上才具有某種程度的「一義性」,但只要文本一旦被發表或呈現,讀者在與文本的相遇(encounter)中,讀者會以其文化脈絡及思考,創造讀者自己的意義:讀者的那些文本,會因此一直變動、不穩定,而且容許質疑;解釋的任務也不在於去尋找作品的終極意義,不在於關注它的普遍結構,而是在於閱讀的創造性,將作者權威從文學研究和批評思想中去除,把文本和意義與詮釋權轉到讀者身上,以讀者為中心,賦予讀者創造性、開放性的文學空間,給予任何讀者皆有越過作者而直接詮釋「文本」的權利與可能性。

在這個理想的文本裡面,網系眾多而且彼此互動,誰也不凌駕於誰;這樣的文本,是意符(符徵)的燦爛匯集,而非意指(符旨)的組織結合;它沒有起點,它可以逆轉,可以由好幾個不同的門徑登堂入室,卻沒有一處能以權威口吻,宣稱它是唯一門徑;它動員的符碼(符號)無限延伸,直到眼目所能及處,它們的意義沒有確定。

巴特的觀念徹底顛覆了以作者為中心的傳統閱讀或詮釋方法,他認為任何作者的聲音一經寫成「文」後,則蕩然無存;而文章也不是封閉完整的單一個體,其開放和多元性,為讀者提供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詮釋方式,文本的意義是由讀者個人的詮釋所賦予,而非來自作者。在此,讀者的誕生必需以作者的死亡為代價,每一次的閱讀,也同時即是一種寫作(writing)–每一次閱讀皆帶著讀者本身獨有的批判、詮釋、解釋,用其自身經驗或興趣想法等而重新寫作了文本,從而瓦解的傳統閱讀方法;更甚者巴特要人們〝忘卻〞自己被歷史中的經歷與知識,進而〝擺脫記憶〞的束敷。他將詮釋權從作者的權威中解放,真正說話的不是作者,而是語言,如果有什麼地方凝聚豐富的多樣性,那也不是作者,而是讀者。因為真正在訴說的是語言本身,而不是作者,所有語言排序背後所隱藏的是眾多的文化意涵,而非作者一人的絕對意義。所以,讀者不必為作者賦予的意義為 依歸。我們閱讀的是讀者的文本,而文本並不存在單一意義而非作者的作品,因為在閱讀中,文本意義自讀者延伸,因讀者而多元,讀者和作者從事創造力和想像力的競賽,於是作者權威消失,留下文本本身,藉著閱讀創造出多元的意義,文本變成個人表現與自我記載的紀錄。

巴特也指出,作品有多元意義,作品同時包含多種意義,這是結構本身使然,並不是因為讀者的閱讀能力不足。文本的詮釋權是開放的,是多元的。 因此他區別了「閱讀性文本」( readerly texts, lisible )與「寫作性文本」( writerly texts, scriptible )。103 根據巴特,所謂「閱讀性文本」,意指文本中包含了可接受的閱讀與詮釋的約定,因為我們知道如何由約定所告知我們的閱讀策略被動地閱讀這些文本,發現其精確的意義;而「寫作性文本」,挑戰了所有閱讀文本的約定,閱讀文本時,讀者必須進入文本中,主動地參與意義的製作。因此,「寫作性文本」強迫讀者在閱讀一篇文本時,在心中寫作一個另類的( alternative )或虛擬( virtual )的文本。巴特的「寫作性文本」也類似克莫德( Frank Kermode )所定義的「正典文本」( canonical texts )。「正典」作品具有多重面向的意義,能夠產生豐富的意義與更多的詮釋;它引發看待古老事物的新方式,並提供前所未見的新事物。過去閱讀是少數的精英的特權,他們掌握權力也控制思想,讀者的創造力被箝制,然而在這個越趨個人主義與多元主義的世界,各式文本藉著網路的手,讓單向的訊息傳送變成雙向交流,讓讀者發聲振聾,不僅開始提升讀者閱讀自主權,也創造讀者導向的主流。

例:現在書評所提供的角色,不在於書評深度,而在於評價,他們為了發現遺漏甚至激發想法而在閱讀後,對於閱讀所得加以詮釋批評,而透過現在即時的資訊交換,整合不同背景的多元觀點,不僅速度快而且範圍廣,再再都把書評〈讀者〉從閱讀的權利者,提昇成為權力者。正所謂一本書被一千位經驗背景不同的人閱讀,就等於是一千本不同的書。

http://www.nhu.edu.tw/~society/e-j/29/29-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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